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6-23
权力行使依据: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
(三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
(四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
(五) 《国家林业局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造制度的规定》
(六) 《湖南省林业条例》
(七) 《湖南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》
(八) 《湖南省林业厅木材运输证核发办法》
(九) 《湖南省木竹经营、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
(十) 《湖南省林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
(十一)《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》
(十二) 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
(十三) 《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》
(十四) 其它法律法规。
木竹经营、加工许可证申请审批流程
一、木竹经营、加工者应提供的资料:
1、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
2、经营加工场地、资金、设施、设备,经营加工能力,原材料来源,产品质检报告,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与联系电话。(提供资料不完整,不符合要求,退回申请人补正,并一次告知应补正内容)
二、资源林政股受理
申请者提供资料完整、填写内容准确、各项手续齐全后派人到现场核实后签述意见。对不符合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的退回资料并告知理由。
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
三、主管副局长审核批示
不符合审批条件,未通过批准,市资源林政科将有关资料退还县局资源林政股
四、上报市资源林政科审核
市资源林政科填制木竹经营、加工许可证
加盖市局公章
五、木竹经营加工申请者到县局领取木竹经营、加工许可证
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流程
1、单位或个人写出书面申请
2、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,村民代表签字
3、林业站现场核实,站长签述意见
4、由林调队进行伐区设计,制出伐区设计书
5、资源林政股审核设计书与申请卡,作出批示,不合格的退回。
6、下达林木采伐许可证。
木材运输证发证流程
•一、申请人(申报)
提供采伐证、检疫证、木材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到办证点(受理)
•二、审核责任人(审核)
来源是否合法;根据出省、省内、县内证发证要求与时间规定分别打证
•三、发证
及时发放运输证